学校各单位:
为切实保障2024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近期系列安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周密部署,细化责任,务求实效。
(二)校舍建筑安全排查情况
积极协调住建部门或具有建筑安全鉴定资质的机构,在开学前组织对学校体育馆、食堂、教学楼、宿舍等重点建筑和大跨度、钢结构、棚屋类建筑进行安全鉴定和检查,对通过鉴定没有问题的才能使用,对有安全隐患问题的,不得使用,立即封存,设置警戒线或标识,禁止人员进入。对未开展安全鉴定或安全鉴定未通过仍投入使用出现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着重检查是否存在电源线路老化、私拉乱接和擅自变动电源设备、违章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人走未断电、消防通道是否杂物堆积不畅通等情况。
(四)校内交通管理情况
车辆进入校园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禁止尾随或闯杆闯闸进入,禁止违停、超速、鸣笛等,服从管理。坚持常态化学校安全巡逻,防止不法人员入校盗窃。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学校推进校园电动自行车限行规定,管好自己的人,各学院还要督促学生不在校园里面骑行电动车。
(五)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
后勤保卫处要认真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职尽责,开展好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开学前要对食堂、超市内部所有物品进行清查,过期、霉变食品全部清空销毁。开学后,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对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质量等关键环节监管到位,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六)实验室、危化品安全落实情况
教务处要牵头开展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开学前要对实验、实训室进行拉网式排查,要加强对全体实验员的安全培训,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加强危化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学校对危化品的采购、管理和废液处置相关规定。
(七)学生公寓安全落实情况
学生工作处要牵头落实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开学前要对学生公寓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开学后要加强学生公寓的用电安全检查,加强学生财产安全教育,做到人走锁门,确保学生公寓安全稳定。
(八)校园周边安全落实情况
后勤保卫处要牵头落实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开学前要联合属地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学校周边安全进行摸排,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春季开学安全稳定。
(九)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事故案例警示专题教育,重点围绕消防安全和反诈防诈等内容。通过学校官微、微信群、QQ 群等有组织地向学生不间断精准推送包括消防安全应知应会、反诈防诈常识。
春季开学前要组织辅导员、宿管员、保安员等开展一轮消防安全培训和逃生演练。围绕宿舍安全,开展宿舍楼道、寝室消防灭火和逃生演练实现消防安全“四懂四会"。各学院要以消防安全、防止网络诈骗为主要内容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利用春季学期将校内学生普遍轮训一遍,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风险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二、排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即日起各单位自行组织力量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建立台账,立行立改,对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并报请有关部门协助解决,做到管控到位、预判在先。各单位自查报告于3月2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后勤保卫处王培玲老师处,电子材料同步报送至邮箱:309305374@qq.com。)
(二)学校督查:2月27日组织学校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学安全隐患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提出安全检查工作具体措施,认真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确保本次春季学期开学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对可能影响师生安全的隐患或事故苗头,应及时报告给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共同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安全委员会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