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校园安全,预防因电动车行驶、充电而引发的各种交通和火灾事故,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2月1日起,校园内全面禁止非服务类电动车通行,校园内外卖车辆以及服务类车辆除外。请广大师生及时妥善处理相关车辆,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节点
(一)自行处理阶段
各单位认真督促和检查,学生应于2024年1月20日之前自行处理所属电动车,逾期不自行处理的,学校将对相关车辆集中停放并视情况适时处置。
(二)审核发证阶段(2024年春季开学前完成)
从2024年1月5日开始,后保处审核办理校园服务用电动车通行证的申请资料,对符合规定的外卖车辆以及特殊工作车辆现场验车后,发放通行证。
(三)正式实施
2024年春季开学前正式实施“禁止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二、教职工车辆说明
为方便教职工及家属通行需求,学校提供停车场所、发放停车证,办理程序参照《关于校园内限制电动车通行的工作方案》中服务类电动车通行证办理程序。学校分别于西北门、东北门设置有电动车专用停放点。其中,东北门电动车停放点设置有共享充电设施,可供充电使用。此类车辆禁止校园穿行。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