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19-11-28 16:27

各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的资产管理工作,维护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根据《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公共用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学期一次的固定资产、办公家具、公共用房的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查目的

按照“谁保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通过资产清查,使得院系/部门、学校进一步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现状,明确资产管理员职责,明确资产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和管理职责, 完善资产管理体系,防止资产损失和浪费,确保资产信息完整与安全。

二、清查范围

凡登记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由学校经费购置的资产,均应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开展清查工作。

各院系/部门自查时间为:20191128-2019125

后勤资产部门核查时间为:2019126-20191220日 (含资产数据的整理核对时间),根据各学院/部门的工作安排共同确定资产清查时间。

三、清查要求

1.全面盘点,做到账物相符信息完整

各学院、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员),按实际使用的资产依据,采取以物对账、以账对物、逐一查对。核实资产各项信息(名称、型号规格、存放地点、领用人等),对需要调整的资产信息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统一填写《**院系/部门 固定资产异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统一汇总上报。对资产的异动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做出说明,上报后勤保卫处。

2.全面落实,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资产保管和使用责任制。

资产条形码(标签)是资产信息管理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查漏补缺,确保条形码粘贴到位,前期未张贴到位的固定资产条码,可到后勤资产部门申领。 

3.全面总结,做到件件有落实

各单位在清查工作中要如实反映资产状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漏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清查盘点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清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对资产表格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填报《**院系/部门 固定资产异动情况汇总表》,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签字盖章,于20191227日前报送。纸质文档报送至:事务中心209,联系人:刘思;电子文档发送至:740218871@qq.com。(《**院系/部门 固定资产异动情况汇总表》见通知附件,也可到学校资产管理群523856005下载)。

四、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资产清查工作任务重、范围广,学校各院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行动,要统一思想、精心组织、严格要求,切实把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抓紧抓实,确保清查结果的准确可靠。

五、联系方式

资产清查工作联系电话:027-81820286/8722   刘思/李路红

后勤保卫处

20191127

 

附件:

**院系/部门 固定资产异动情况汇总表

 

序号

固定资产名称

规格/型号

使用人

异动情况说明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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