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春季开学期间校园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新学期教学、科研、生活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春季开学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工作由五个区域组长负责组织检查各相关区域安全(详细分组情况见后)。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月13日-2月14日由各区域带队领导、组长牵头组织实施。
二、检查范围
1.教学区域:教学楼、实验楼、实训中心等教学场所的设施设备安全,包括水电线路、消防器材、教学仪器等。
2.学生生活区域:学生宿舍、食堂、超市等生活服务场所的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宿舍用电安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等。
3.校园公共区域:校园道路、围墙、大门、停车场等公共区域的安全设施,以及校园内的树木、路灯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后勤保障区域:配电房、水泵房等后勤保障设施设备的运行安全,以及燃气、燃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使用安全。
5.办公区域:电气线路、办公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异物、消防疏散门是否能应急打开、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三、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校园消防及燃气安全、校舍及在建工程安全、交通及校车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电气设备及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自查自纠:各学院、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于2月17日17:00前将自查报告《2025年春季开学安全检查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后勤保卫处张芳老师处(南商铺204),电话:027-81820378,电子材料同步报送至邮箱:2550886593@qq.com。。
(二)督促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的安全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具体检查工作由各区域组长牵头组织实施,记录员负责记录问题点、整改要求及留存检查过程的照片。反馈结果《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附件2)应于2月17日17:00前,由记录人员汇总并经带队领导及检查人员签字后送至后勤保卫处张芳老师处。
具体分工如下:
(一)学生生活区域组(1-21栋学生宿舍)
带队校领导:张会利(西区1-7、19-21栋)、唐军国(东区8-18栋)
组长:李迎、张瑾
成员:王启帆、胡美玲、卢潘、钟晓星、张冬琦、刘占业、干俊辉、李旭波、陈怡婷、郭倩(记录员)、张芳(记录员)。
(二)教学区域组(一教、二教、三教、四教、实训中心、各学院实验室)
带队校领导:胡晶晶
组长:隆芳敏
成员:各学院分管安全的副院长、刘燕、周瑞、赵欢(资产)、李斌、汪可(记录员),各学院实验员(在所属实验室区域候查)。
(三)建筑设施组(专家楼、招待所、图书馆、在建项目工地)
带队校领导:王加青、廖璐莎
组长:杨明华、王曙光
成员:周博、张留华、李成杰、毕春光、童晶、冯熹、简浩杰、王培玲(记录员)。
(四)后勤保障组(食堂、商铺、高压电房、水泵房、教师公寓)
带队校领导:高芸、郭万春
组长:易荣伟
成员:王正、王元兴、罗红梅、万汉峰、熊国峰、柯珂、许峰、蔡晓霞、艾丽娜(记录员)。
(五)办公区域组(综合楼、事务中心、各学院办公区)
带队校领导:储祖旺、赵欢
组长:刘美中
成员:彭娟、张颖、吴夏、陈德意、汪洋、汪雲志(记录员),各部门安全管理员(在所属区域候查)。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春季开学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强化整改,确保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对因整改不力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加强值守,应急处置: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巡查,及时掌握安全动态。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