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校园安全月系列活动之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后勤保卫处 更新时间: 2025-12-01 09:07

各单位:

  为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及时精准消除各类校园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结合我校“2025年校园安全月”活动统一部署,以及教育厅《关于持续保持学校、幼儿园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工作提示函》、集团安委会《关于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提示》等文件精神与最新要求,经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校范围的校园安全大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排查

  重点排查整治本单位管辖区域内,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安全教育未组织开展、消防器材缺失损坏、消防设施故障停用、易燃物品随意堆放、疏散通道封堵、安全出口锁闭等典型突出隐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等关键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联动响应及时。

  (二)用电安全排查

  重点排查整治本单位室内外供电线路、用电设备是否老化,是否违规使用“三无”电器产品,是否存在绝缘破损、过载保护失效、超负荷使用等问题;检查照明灯具是否破损、松动;各类用电设备负荷是否控制在安全允许范围,电源线路是否存在不固定、随意拉接、沿地铺设、紧邻易燃物等情况。同时核查各类用电设备是否落实专人负责制及定期维保、检测检验制度,有无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规行为;设备安全防护器具及附件是否完好,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切实可行。须邀请专业电工检查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运行状态,查看有无异常异响、过热现象,备用电源(发电机等)能否正常启动切换;坚决查处擅自拉接临时线路、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校舍及校园设施安全排查

  1.重点排查整治本单位管理使用区域内房屋是否存在地基下沉、墙体倾斜开裂等重大结构性问题;建筑物外墙及广告牌、灯饰、悬挂物、空调外机支架等是否存在高空坠物风险;是否存在因大风、雨雪等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房屋塌陷、山体滑坡、护坡坍塌等地质灾害隐患。

  2.重点排查整治教学楼、学生公寓、图书馆、体育馆等核心建筑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体育场地与器材是否完好可用;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定期维保并取得合格检验报告;电热器具、燃气管线、燃气灶具的设置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四)实验室安全排查

  重点排查整治本单位化学试剂、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领用、存储、使用全流程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危险化学品杂乱堆放、易燃气体气瓶未按规定外置、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未集中收集处置等问题;教学科研过程中实验、试制、小试生产等活动的安全条件是否具备,加热加压等危险实验环节是否落实专人全程监护。

  (五)动火作业安全防范排查

  重点排查整治本单位维修、改造等施工环节涉及动火作业时,是否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备案手续,是否严密落实动火前风险评估、动火中现场监护、动火后隐患清理的全程火灾防控措施。

  (六)食品安全及饮水安全排查

  重点排查整治各食堂及餐饮服务单位卫生设施、餐饮器具是否达标,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且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食堂食材采购索证索票、验收登记、存储保管、加工制作、售卖留样及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变质、过期或不合格食品及辅料流入加工销售环节;食堂操作间、主副食库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是否正常运行,外来人员及无关人员出入管理措施是否严格落实。同时排查供水管网、水龙头、角阀是否漏水破损,二次供水设备是否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并留存完整记录,供水设施的防投毒、防破坏、防水源污染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七)施工安全排查

  重点排查整治基建施工及维修现场的封闭设施、防护围栏、通行通道布设是否规范合理;建筑材料堆放是否整齐、工程车辆通行是否有序、施工时间管控是否科学;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配置齐全且完好有效;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施工人员办公及住宿区域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隐患。

  (八)校园稳定排查

  重点排查本单位师生矛盾纠纷、网络言论、舆情信息等不稳定因素的监测、排查、调解、引导及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筛查及疏导工作是否按期开展;影响师生思想意识和心理健康的不利因素是否及时掌握;防范非法宗教及邪教向师生渗透传教的具体措施是否扎实到位。同时核查新学期“安全第一课”是否按时开展,困难毕业生就业“一对一”帮扶措施是否落地见效。

  (九)应急处置能力排查

  重点检查本单位事故应急工作组织架构、运行机制、预案体系是否健全完善;应急人员、是否明确职责、应急物资与器材是否配齐备足并保持良好状态;化学、化工类实验室是否制定突发事故专项应急处置预案,是否配备专用应急物资,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做好全程记录。

  二、排查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12月1日—12月5日):各单位须组织专门力量,对分管区域及设施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部门自查台账及整改任务清单,确属无法自行完成整改的事项,须于12月7日前报送学校安委会并附整改建议及原因说明。

  2.汇总上报阶段(12月6日—12月7日):各单位须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后勤保卫处王培玲老师处(联系电话:81820291),电子版(附工作检查照片)同步报送至指定邮箱309305374@qq.com。

  3.集中整改阶段(12月8日—12月20日):后勤保卫处联合基建处,对各单位上报的隐患进行分类梳理、汇总研判,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三单合一”的校级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具体措施及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隐患闭环处置。

  4.复查验收阶段(12月25日—12月26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对隐患整改情况逐一开展复查验收,对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对未按期完成或整改不合格的单位,将依规在全校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本次安全月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校园安全常态化管理的关键抓手,切实扛起本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部门负责人须亲自部署、牵头落实,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具体排查工作,确保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人。

  2.细致排查,精准记录。排查工作须严格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漏隐患”原则,对发现的隐患要详细记录具体位置、问题描述、风险等级及初步处置建议,做到隐患信息真实准确、要素完整、数据详实、有据可查。

  3.立行立改,防控结合。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即查即改当场清零;对重大隐患或需多部门协同处置的隐患,要第一时间设置警示标识、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同步上报学校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对涉及校外的隐患,要及时与属地相关部门对接协调、联动处置。

  请各单位及全体师生以“校园安全月”为契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理念,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工作,主动配合整改落实。如发现紧急安全隐患,请立即联系后勤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1820295)。

  附件: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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